研究院赴广宁县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8 10:23:00



研究院赴广宁县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工作加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受肇庆发展和改革局委托,2023年9119月15日,研究院组织我院低碳节能工程师团队赴广宁10家企业开展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

本次工作主要对广宁10家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我院团队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重点关注企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执行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和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能源管理机构设立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能源计量与统计情况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节能措施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监察过程中,企业认真听取我院团队提出的建议和整改要求,表示将继续坚持能源双控及低碳工作,加快落实节能降耗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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